浙中建[2024]第14号《法务工作中的服务意识体现》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服务意识是指企业全体员工在与所有企业利益相关的人或企业的交往中,提供热情、周到、主动服务的愿望和意识。即一种自觉主动做好服务的想法和愿望,发自服务人员的内心。

服务意识有强烈与淡漠之分,有主动与被动之分。这是认识程度问题,认识深刻就会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了强烈展现个人才华、体现人生价值的观念,就会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了以公司为家、热爱集体、无私奉献的风格和精神,就会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下面我将展开来说一下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实际操作。

一、主动沟通

法务人员应主动与公司及各部门保持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确保服务符合客户要求。同时,还要积极向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他们规避法律风险。

二、及时响应

对于公司的请求,法务人员应迅速作出回应,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这有助于公司与法务服务的信任和依赖。

三、高效服务

法务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法律框架内快速、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这不仅可以节省客户的时间和成本,还能提升服务质量。

四、关注细节

在服务过程中,法务人员应关注细节,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准确性。这有助于减少错误和遗漏。

日常工作中培养和提高服务意识的方法有哪些呢?

一、加强培训学习

通过定期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法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二、树立榜样

在公司内部树立服务意识强的法务人员作为榜样,鼓励其他人员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人的过人之处为己用。

综上所述,法务工作中的服务意识是提升公司领导满意度、塑造专业形象和促进业务发展的关键。在工作之余,合约法务部会积极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培养主动服务意识,且不仅是法务工作,该是分工不分家,合作共赢,且做事应讲究方式方法。通过主动沟通、及时响应、高效服务和关注细节等方式,法务人员可以为公司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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