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60号令)标志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监管从“形式合规”全面转向“实质可控”,以全国联网数字化平台为底座,构建“准入—培训—实习—持证—监管—惩戒”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一、 高危工种范围与持证上岗强制要求
1、实行“人—证—岗”三者严格一一对应,电子证书全国统一、全国联网、动态核验,禁止混用、转借、挂靠或使用假证。
2、新规明确建筑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共11个工种为必须持证上岗的高危特种作业工种,覆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新建、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
3、 普通工种不纳入强制持证范围,新规仅聚焦高风险岗位,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监管。
二、监管机制升级:数字化闭环与全过程管控
1、建立全国联网监管平台,集成人员身份信息、电子证书、违章记录、实习档案等全量数据,支持跨省通用与实时追踪。
2、违章行为实行全国联动扣分制,类比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严重违章直接列入行业禁入名单。
3、施工现场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电子证书三年一换,换证须提前半年申请;逾期未换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证书将被注销或撤销。
三、新取证人员实习制度与资质准入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维持不变:年满18周岁;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无妨碍作业的疾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培训记录及健康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5年内无安全事故记录或刑事处罚史。
2、新取证人员须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全周期实习操作,佩戴醒目实习标志,并由具备6年以上经验的师傅全程带教,严禁单独作业。
3、企业须建立专项实习管理与考核档案,实习表现作为正式上岗核心依据;实习期间发生事故或严重违章,即取消资格并限制后续申请。
四、培训与考核机制优化
1、培训须由具备资质机构组织实施,涵盖理论与实操双模块;考试亦分理论与实操两部分,均须达80分以上方为合格。
2、持有相关学历或技能等级证书者,可按规定免修部分培训内容。
3、考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全国通用电子证书,支持在线查验。
五、 违规处罚体系:个人与企业双轨严惩
1、个人无证上岗、持假证、出借证件或实习违规,处1万–3万元罚款,资格撤销并禁考3年;情节严重者终身禁入特种作业领域;所有违规记入全国信用档案。
2、企业使用无证人员,初罚10万元,逾期未改升至20万元,并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涉及挂靠、违法分包或无效合同规避监管的,按合同金额2%–4%(挂靠)或0.5%–2%(违法分包)处罚,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
4、未建立实习档案、管理混乱或发生伤亡事故的,分别处1万–5万元、5万–10万元罚款;全部违规行为同步纳入全国信用系统,影响招投标及资质升级。
处罚力度达历史峰值,且首次实现个人与企业责任终身绑定、跨地域跨单位可追溯,叠加全国信用系统联动,实质性消除侥幸空间。
企业须立即梳理在建项目中11类高危工种人员持证情况,建立电子证书有效性核查与实习档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于新规实施前(2026年6月1日前)完成证书换发、实习备案及继续教育学时补录,确保合规过渡。
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五日